如果我带着眼镜,几百副都保不住了。原来是晓雁!!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,晓雁认真的换了套马甲我还真认不出来了。看见我的诧异晓雁虚荣的心灵立刻得到了充分的满足,并且也夸奖我的衣服很好看平淡中见潇洒随意中见飘逸。我知道一直以来晓雁都因为自己不够漂亮而耿耿于怀,现在我一头一脸的平淡其实正合她意。穿上水晶鞋的灰姑娘就是要配布衣王子嘛,她高兴的拉着我入了场。
等我和晓雁落了座,我才发现班上的女生几乎都化了妆。不过打扮是打扮了,是不是都变漂亮了,这就要用辨证的眼光来看了。至少我看了几个女同学的妆,就有一种深夜在乱坟岗上走的感觉。
舞会开始没多久,晓雁就要我带她跳舞。她不知道我会跳舞,估计是受了衣饰的鼓励,想下场秀秀。不过我不得不认为她这个算盘打错了,平凡再怎么打扮也是平凡,但精英就是精英鱼目混珠的事是干不来的。不久晓雁就发现不仅没有因为昏暗的灯光为自己加上多少分,反而让自己的固定舞伴成了拍卖会上的俏货,标价一路看涨。
与全班最漂亮的女生跳完后,我满足的走到旁边去喝水,封南还没有来,沈青坐在一个角落里,好象连姿势都没有变过。
进这里了还装酷,不是可惜了一身派头?难道是不会?我想象着他道明寺一样壮硕的身体在舞场上大跳猩猩舞,几乎要笑出声来。这么一走神,当我再去看他的时候,他一双眼睛幽幽的也正落在我的身上。
我的一口水几乎喷了出来,大概我一使劲,就能看见我可爱的小心脏在水杯里扑腾扑腾的跳。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我的想法,沈青站了起来走到场中央。我这才发现音乐已经换成热辣辣的电子舞曲。
“哗!哗!哗!”大家一起有节奏的鼓掌。沈青动了起来。拌着闪烁的亮光,他的身影简直可以用神出鬼没来形容(好象不是什么褒义词)。他太出色了,以至于他动起来的时候别人都停了下来,围成一圈打拍子——很好。很好。目光都被他吸引住了。我一点一点的把自己溶入黑暗中,不让别人发现我。包括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