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表妹,十七岁的少女,不是城市里女孩娇养成的白皙肌肤,带着阳光色的健康肌肤,大眼睛很有神,圆圆的脸蛋上还有两个酒窝,高高束起的马尾,很是活力青春。想着自己十岁的时候,苏苏三岁,整天像个小尾巴一样粘着自己,整天叨着‘哥、哥、哥’的,一转眼,这么大了。谢小花突然有点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。
苏苏的哥哥苏志比自己小六岁,很挣气学习很好,三舅叔三舅婶是个重男轻女,看着苏志学习好,从小就送苏志出去念书,所以谢小花和苏志的关系倒是一般般,只有过年放暑假才回来的苏志,回来了也是看书,很少时间和谢小花玩。而苏苏就不同了,上了村里的小学就没在上了,一是自己念不下去不想上,二是给苏志创造学习条件,全家就供苏志一个人念书。所以小时候苏苏整天扒着谢小花,谢小花那个时候没人跟他玩,俩人年龄差距大,但也不妨碍俩人的友谊进步飞速,等谢小花十四岁走的时候,苏苏那个时候才七岁,有记忆了。虽然后来没见面,这么多年刚见面也许还挺陌生的,但是长在大山里的女孩性格活泼开朗的苏苏经过昨晚饭桌上的聊天,早就没了生涩感,像是今天这个送东西的任务,还是苏苏从她妈手里硬给争取来的。
掐了苏苏圆脸蛋一把,手感真好!
苏苏倒是甜甜一笑,说道,“哥捏够了?手感怎么样?”
真是死性不改呀!小时候苏苏比现在脸还圆,加上又有两个酒窝,谢小花每次见了苏苏就上手捏上一把,导致以后苏苏都是整天整天的流着口水,为着,苏苏长大了没少报复谢小花。
谢小花悻悻一笑,讨好的说道,“好苏苏,你还没吃吧?留这,今天尝尝哥哥的手艺。”
苏苏笑了笑,表哥还真是可爱呀!
早上在苏苏麻利的帮忙下,谢小花熬了白米稀饭,煮了两个白水煮蛋,拌了个凉菜,炒了个西红柿鸡蛋。早饭很香,起码谢小花吃的很开心,山里的西红柿很大个,汁是甜甜酸酸的,鸡蛋很香,胃口很好的谢小花一连喝了两碗稀饭,吃的肚子鼓鼓的,谢小花不好意思的冲着表妹笑笑,收拾了碗筷。
想到这样的日子还真是逍遥啊!又想到总监那张黑脸,谢小花赶紧把自己懒惰放一边,自己是来工作的可不是来度假!上楼拿了照相机,换了登山鞋。
“苏苏,我去山里转转,要不要一起去?”
苏苏一脸犹豫,最后还是拒绝道,“不了,我等会回家要帮忙干活。”
看着苏苏也想出去玩的脸,谢小花也不能说些什么,只好道,“替我谢谢三舅婶。”三舅婶三舅叔重男轻女是一回事,但是待人尤其是对自己那可真没话说,尤其是三舅叔人很是热心。
苏苏点点头,看着表哥背着包挂着相机,不放心的叮嘱道,“别进山里太深,我爸不是说了,这山里有狼出现过,虽然我是没见过,不过还是小心点。”想了想,“中午来我家吃饭,你就别做了。麻烦!”
谢小花也不客气,直接说道,“知道了。”
两人离开,谢小花锁了院子门。
苏苏回自己家去了,而谢小花背着包拿着相机往山里那方向走了。
第二十三章 来客
来客
谢小花沿着去山里的小路,自己小时候这条路还是泥路,下过雨就会泥泞不堪,现在用的是石板铺成的路,弯弯沿沿的直到山口。一路上的风景自然是不用说了,现在正处于十月初,山里的树还是枝繁叶茂,小河流水的很是迷人。
翠云村坐落在翠云山的小山里,后面是连绵不绝的大山,连成一片整个都叫做翠云山,所以说翠云山很大,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是不敢贸然进山,就算是翠云村再好的猎手,若不是紧急情况也不会单独进山的。迷路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是在十几年前翠云山有狼出没而且还害死了几条人命,虽说这几年狼的身影不再出现,不过老人们尤其是经历了那场狩猎的人们都阻止孩子们单独上山。一般都是在秋收季节或者是要打猎,几家身强体壮的男人组织起来,成一个小队,一起上山。
那场狩猎,谢小花是知道的,他的三舅叔就是其中一员,而且还是受了轻伤的,就那样,那条伤疤劲了这么多年还是那么的狰狞,依旧可以看得出当年三舅叔是怎么样在狼爪下活下来的。
不敢托大,谢小花看着一座小山,决定去小山里转转。小山比起身后的大山显得很娇小,估计村里的人都和谢小花有一样的想法,小山安全,大一点的动物都藏在深山里,所以来小山的人也就多了,踩出了一条小路,这样一来,谢小花也不怕迷路。
当谢小花走了一个小时后,背上已经被汗水浸个透彻,气喘吁吁的靠在一棵大树下休息。在包里拿出一瓶水,喝了两口,看着四周,在山脚下的时候看起来这座山真的很小,哪知道爬山来这么累人。休息了一会,谢小花接着沿着小路走着,他不敢走出小路以外的地方,起码不会离小路十几米远,也不敢选岔路,要知道山里的手机信号很差,一个人进山还是小心为上。
看着手表,自己是八点出的门,现在已经十点半了,自己的体力还真是差,爬个小山已经累成这样了。坐在山顶的石头上,俯身看着翠云村,远处的炊烟袅袅,整整齐齐的房屋,这样的生活还真是安逸。山顶上像是经常有人上来,石头被磨得很干净光滑,里拿出早上准备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