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色在他纷乱的思虑中逼近破晓,他差人把一夜没睡的孩子叫到甲板上。有船员从他们的船舱里搜出了牛大的腰带,确实是很独特的样式。他把玩着皮带扣,眼睛在三个孩子身上扫了一圈。
“这是谁偷的,站出来。”
朗太辉哆嗦着双腿和嘴唇,心惊胆颤地举起手,“是……是我……”
凤把头不置可否地瞟了眼一旁的尸体,“你知不知道,就因为你偷了他的腰带,导致阿槐差点儿被人打死,同样也是因为你偷了这么个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儿,让这个人在咱们船上丢了性命,而他是我们合同里约定好,要安全运送的货物之一。现在我们没有履行合同,你知道我们要赔对方多少违约金么?”
朗太辉惴惴不安地摇摇头,听凤把头说:“是我们狼鱼岛三年的粮食,而这其中还没包括那些造价高昂的武器和马匹。”
朗太辉着实震惊了,这个死人已经给他留下相当沉重的阴影,现在一听说还要赔人家这么多粮食,他一瞬间觉得天都塌了,情不自禁就双腿一软,差点儿给吓瘫痪。
“我们教育过你多少次叫你不要干偷鸡摸狗的勾当,你就是屡教不改,现在你闯下这么大的祸,多少个你也赔不起!我当然想抬着你的尸体去给人家赔命,奈何你不值钱,杀了也没用。现在,tuō_guāng了跪到那个兄弟身边去。”
凤把头的身影在破晓来临前的晦涩光线中好似一座不可逾越的山峰,朗太辉瞧不清楚他的脸,反正是黑沉一片,但那双同样陷在黑暗里的眼睛却像两簇萤火,把自己从内到外探照得无处遁形。
在这逼人的气魄中,朗太辉再讲不出求饶的话,他恍惚中以为自己再见不到朝阳升起的那一刻,要和这具尸体一起沉入大海。他心如死灰又万般不甘地脱掉衣服,赤条条地跪到尸体旁,战战兢兢地等待判决。
他听见凤把头“哚”“哚”的沉稳的脚步声,惶惶不安地抬起头,于是一记响亮的皮带抽到他脸上,鼻口立刻喷血,再接下来他就只有鬼哭狼号的份儿了。他从小到大没受过这种毒打,也从来没见过凤把头盛怒的一面,那根皮带在他手中舞得眼花缭乱,抽得他满地打滚儿,只能毫无尊严地喊着:“我不敢了我不敢了”。
他的两个小伙伴,奔福比他还抖得厉害,胡鬼鬼则不知在想什么,也许是恨他?他躲不开那根天罗地网的皮带,要是不小心倒在尸体旁边,皮带就会连尸体一起抽,尸体动也不动,但那张紫青色的脸仍旧让朗太辉吓得肝胆俱裂。
“我非常期待你下一次再偷东西,”凤把头气也不喘地说,“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抽筋扒皮,挂到鱼钩上钓鲨鱼。”
朗太辉被那血淋淋的画面吓得眼泪鼻涕狂流,嘴里一迭声嚷着:“我不敢了,我再也不敢了,再也不敢了……”
那天的天气非常不好,海上连日出都看不到,阴沉沉的天和黑黢黢的海,凤把头差人把那具尸体丢到海里,船还没开出去太远,一尾巨硕的蓝鳍自海面划过一道利刃,不一会儿,那处海面便升起一摊被海水稀释的暗红。
凤把头在他们耳边亲切地说:“这就是传说里的葬身鱼腹,在海上,如果谁不听话,谁就是这个下场,当然如果你们一昧听话而失去自主思考的能力,导致太窝囊蠢笨任人宰割,也是这个下场。”
凤把头对他们的历练才刚刚开始,他们每天要跟着老秃鹰学航海知识和技术,还要打扫船务、练习各种格斗技巧。与船上的所学相比,他们以前在狼鱼岛学的那些东西简直是小儿科。
三个孩子里,如果说奔福是一根筋埋头苦学的郭靖,朗太辉是懂得投机取巧抄近道的黄蓉,那胡愧槐的表现则平庸的如同路人甲。自他杀人以后更加没人看得出他的心思。
凤把头对他这种但求无过不求有功的态度非常窝火,他看得出这小子是有天赋的,老秃鹰教的东西他学一遍就会,在掌舵方面更有着旁人难以企及的直觉和冷静,天生就目光锐利,资质甚高。可他就是不上心,完全就是交作业般的敷衍。
“你要是不肯留下来,”贺老大在他后面指着胡愧槐说,“把这小子给我吧,他是棵好苗子,假以时日,定能成大器。”
“多谢贺老大青睐,只不过我们狼鱼岛的孩子,不管好坏,都得归根。”
凤把头说完走下甲板,从老秃鹰手里抢过长剑,对胡愧槐一阵斜劈直砍,把这小孩儿三番两次撂倒在地,口中质问:
“你打算一直这样下去吗?”
胡愧槐提剑冲上去,不出三招又被凤把头摔了个狗吃屎。
“别人辛苦求来的,在你这儿不值一提是吗?”两把长剑相撞发出一声悦耳的叮咛,凤把头单手持剑,逼视着胡愧槐的眼睛,“这么多人看重你的资质,你却将它视如敝屣,每天看着奔福他们起早怕半夜才能学到你学到的一星半点儿,你是不是为他们感到悲哀?”
潮浪的起落将船身推向高处,风声伴随着长剑破空的锐响卷到每个人的耳朵里,他们奉若英雄的中年男子自嘲地咧开嘴,对倒在地上的少年怒目而视,
“要是不能收起你的野性,你最好站起来,将它贯通于你手里的长剑,破开每个敌人的胸腔。否则,阁下的野性一无是处,还是永远趴着吧!”
也许每个少年都曾梦想成为英雄,当胡愧槐看到身形挺拔高高在上的凤把头,用一种近乎于蔑视的目光俯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