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郑娘子一舞,可谓千金难求。在下今日能一睹舞姿,才真乃在下之幸。”
转圜了沈仲夷给她挖的坑,又奈何沈仲夷是堂堂一品亲王,如今还是她暂时的顶头上司,也不能下了沈仲夷的脸,刘辰星只得又强颜欢笑一句道:“也是在下未想到能得魏王如此高看,实在受宠若惊。”
所以,郑娘子你一定要相信,她根本不知道沈仲夷会这么坑人的说话。
刘辰星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诚挚的望着郑小玉,再敛了心中各种腹诽,毕竟长得好,又是天生的冷白皮,在煌煌的灯火映衬下真有几分温润之感。
加之常年在书海中泛舟,有句话叫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,刘辰星也算是沾了一个边,疏朗的眉宇间自有一股书卷清气,让人心生好感。
若用刘青山这位嫡亲兄长的话来形容,就是人模狗样,极具欺骗性。
但不管如何,刘辰星这样一番目光诚挚地看着对方,在一派斯文的徐徐说来,的确颇有说服力,郑小玉看着言辞恳切的刘辰星,迟疑了一下,到底将刚才的那一丝介怀放下,也向刘辰星善意的一笑。
俗话说,一山不容二虎。这话用在这里,也许是有些牵强,但是自古有英雄惜英雄之说,却无美人惜美人的话,是以一般而言,两个陌生的美人,中间又夹了一个共同的男子,怎么也不会一见如故,多数还是会有那么一两分不为人知的隐晦敌意。
只是眼下一位退让,还甘愿将对方捧得颇高。
如是之下,眼看隐约有几分二女争锋相对的场面,就变成了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动,一个矜持的回应,若不是知道二人皆为女子,直以为这是宴会场上,俊俏郎君和美貌小娘子的初次邂逅。
众人看着在场唯二的两个女子相视而笑,怎么看怎么觉得带了几分违和。
沈仲夷将一切看在眼里,骤然想起两三年前的大运河上,如此似曾相识的一幕,只是当初那个还尤带青涩和稚嫩的小少女,如今已是官袍加身,多了几分风度翩翩,一个恍惚倒真有些雌雄莫辨。
念及此,沈仲夷凤眸一敛,不去看刘辰星碍眼的一身俊俏少年郎模样,再次开口道:“刘女史无需妄自菲薄,世间女子千千万万,唯有刘女史乃前所未有的女榜首,便是史书也当记上一笔,自当堪为天下女子楷模,郑娘子这杯酒即使我不接,敬给你,也的确不是辱没她。”
说时,沈仲夷虽觉刘辰星碍眼,没有多看刘辰星一眼,却也没有多看还香肩半露的郑小玉,只径自从案上拿了一个酒杯为自己斟酒。
即便不过二八年华,到底见过太多王孙公子,对自己有没有意识,她还是能判断。
她和魏王就隔了一个长案,魏王即使没有看刘辰星,却也一眼没有看自己,分明是对自己没有半点好感!
而且一个男人对女人有没有兴趣,在男子又极善于刻意掩饰下,一般男女许是还无法判断仰或是察觉,但对于她这种女子却是并不难发现,何况她今夜的目标就是魏王,若是这样都发现不了,她这几年也是白活了。
魏王虽然没有多看这位刘女史,甚至提及刘女史的神情语气皆是颇为冷淡,更像是为了应付今晚的特殊情况,才随口找了这位刘女史当筏子拒绝她,以便也断了太仓署一众官员所打的注意。
可实际上分明是对这位刘女史有意思。
她还敏锐地能察觉到,魏王和这位刘女史之间必然有什么,隐约还有几分闹别扭的情侣样子。
意识到此,骤然想起二人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传闻。
她是长安如今最炙手可热的烟花女子,又曾是将门之后,记忆力还曾有家族的荣光,曾来往的世交有不少是王孙公子,这让长安无论是有权势的贵公子,还是有才的青年才俊,都甘愿捧上千金得她一笑。
来往多了,朝廷各路的风声她总能听得一二。
比如这位刘女史和魏王的流言,端午前后,就已经确定其实不过是误会,甚至是有魏王的政敌故意诱导,如今看来确实是空穴不来风,二人怕是早就有……
想不下去,郑小玉不甘地一下咬住下唇。
得!
这又把仇恨值给她拉回来了。
刘辰星觉得自己都不好面对郑小玉了。
沈仲夷却似乎犹觉不够,平时在外面的寡言少语也不知道哪去了,居然接着又道:“何况众所周知,刘女史曾与我有救命之情,此情自是不同寻常。如今刘女史看上去十分欣赏郑娘子,我当是成全,郑娘子敬酒吧。”
噗!
刘辰星觉得自己又要喷血了。
只是这次不是血脉偾张,是怄得吐血。
什么叫此情自是不同寻常!?
有什么不同寻常的!
当初拿钱财打发她的人,想要银货两讫的人,难道不是他沈仲夷么!?
现在转头又这样说,不是要陷害她还能有什么?
至于什么得不到的才是最好,沈仲夷还对她有企图心,她还不会这样想,毕竟也研读过几本心理学的书,现代的师傅带她写方案的时候,就有一个小课题是方案里必不可少的——洞察消费者心理。
大同小异,沈仲夷这种生来就站在最顶端的人,加之本人外貌是人模狗样,接触下也不可否认不是简单的人,这样得天独厚的天子骄子,估计心比天高,哪能忍得了一个女子再三拒绝,怕是现在心里早就厌恶了。
所以,她很强烈地怀疑,沈仲夷现在就是在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