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九章
殿外,冷灰色的天,偶有金红的光亮划破长夜,那是烟花。雪越来越大,远处景物已经看不清,剩了一片朦胧雪雾,映着天际黑云间弓形罅隙。
“她可真漂亮,穿着男装的样子就更漂亮,活泼起来,像春天日头下的河流,等她安静下来,又像树荫里的牡丹花了。”
听着宗恪喃喃絮叨,阮沅的眼前,浮现出一双炯炯有神的黑色秀目,以及从微笑的红唇中露出的洁白牙齿。
那是艳丽照人的厉婷婷。
阮沅忽然觉得眼睛酸痛,她盯着晕映的暗红炉火太久,泪都涌出来了。
“可是,她在我面前,不屑的样子却最多。”宗恪喃喃道。
“不屑?为什么要不屑?”
“因为,我是这样一个粗鲁蛮愚的狄虏。”宗恪微笑了一下,“诗词歌赋只是平平,天生就对音律不敏感,抚起琴来笨手笨脚,丹青更是……”
阮沅以手扶额,如果宗恪这样的就是“粗鲁蛮愚”,那她又算什么?
……抓着石头嗷嗷叫的山顶洞人?
“她到底是在拿什么标准衡量你?”阮沅叹气,“她以为你是柳永唐伯虎么?”
宗恪笑了:“可是她就会这些啊,她的父兄都会,身边侍臣也会,秦子涧更是佼佼好手——和他比起来,我简直像个毛手毛脚的野蛮人。”
阮沅心中不平,她摇头:“不对呀,那本《玫瑰盟》里不是写了么?你父亲费心栽培你,找了那么多鸿儒大家来教你,你怎么可能会比秦子涧差!”
宗恪翻过身来,久久凝视着阮沅,他忽然低声说:“知道我几岁才认得字?”
“几岁?”
“十岁。”
阮沅想,这真的太迟了,一般现代儿童,四五岁在学前班里,也已经认识很多字了。
“五岁被送到华胤之前,曾经启蒙过一年,也学了不少,可是来到这儿,没人教,也没有书读,学过的那些,渐渐就忘光了。”
阮沅有点火:“为什么他们不派个先生来教你?哪怕是人质,那也是王子呀!”
“在齐朝人看来,狄人不需要念书识字。”宗恪摇头,“他们觉得我们是蛮族,劣等的野蛮人,就知道美酒羊羔儿,教我念书好像教大猩猩识字,他们认为没这个必要。”
“……”
“所以我就一个大字也不识的在这宫里乱窜,跟着萦玉到处疯,”宗恪咧嘴微微一笑,“宫里的人见了,都骂我是‘没教养的马贼崽子’,还拿笤帚劈头盖脸打我,只有萦玉没骂过我,也不嫌我脏……那时候,她也没嫌弃过我不认识字啊。”
那时候她还是个孩子,阮沅想,等到她长大了,就开始蔑视这个从小跟着她的小伴当了。
“跑也没跑多久,后来就不让我到处跑了,他们把我关在那后面,”宗恪顺手指了指宫殿西头,“别说认字,一日能有三餐吃,就很感恩了。”
他说着,伏地凑过来,悄声说:“知道为什么我一定要攻下这个国家?”
浓浓的酒气袭上阮沅的脸,她没有避开:“为什么?”
“如果不能征服它,我会觉得,自己还是被关在那个院子里,出不来。”他的眼睛忽闪着光,“只有当这宫殿彻底臣服于脚下,我才算获得真正的自由。”
这话,让阮沅无比悲哀,征服这个王朝和得到萦玉的爱,这本来就是两件矛盾的事情,难道宗恪竟然看不出来么?
“回到舜天,父亲才发现我连字都不认识。”宗恪呵呵笑起来,“他这才慌了手脚: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太子,怎么能接替他的皇位,一统天下呢?”
阮沅点头:“嗯,那他势必不会教你吟诗作赋,丹青抚琴了,你也不需要学这些,你需要学习怎么打仗治国,怎么处理奏章,实用的东西才是目标。”
“诗词歌赋这些,也不是完全不学。”宗恪说,“身为太子,也不能对此一窍不通不是?可是学得非常浅,当然,我自己对这些也没什么兴趣。”
阮沅笑,“说来,你的诗作究竟如何?”
“我的诗作嘛,有对街炸油条的王老二的味道。”
阮沅哈哈大笑!
“骗人,才没可能那么差呢!”阮沅使劲摇头。
“嗯,可是比萦玉,就差太远太远了。”宗恪露出一丝苦笑,“她总说我附庸风雅,花间喝道的事儿干了一堆,还自以为是锦上添花呢。”
阮沅笑不出来了。
“有一次,我好不容易给她找来一副旧朝徐贤龄的画……哦,你不知道徐贤龄,说起来,相当于那边赵孟頫的地位吧,距今也有一千多年了,徐贤龄这家伙怪得很,士族子弟,家里超级有钱有背景,一家子做大官做到烦,所以不用靠卖画赚钱,临死的时候,认为世人无法理解自己,怕作品沦为土财主们附庸风雅的道具,于是他就跟卡夫卡似的,命儿子把画作全部付之一炬,遗嘱说,如果儿子不忍心、违背了意愿,那他做鬼都不放过他……所以徐贤龄的现存画作非常稀少。那一副,是我花了不少渠道弄到手的,本来献宝似的,喜滋滋捧了去给萦玉,结果她瞥了一眼,就说这是赝品。”
“真是赝品?”
宗恪点点头:“她随手一指,就点出两三处与真迹不符的地方,我竟一处都没看出来。萦玉说,徐贤龄喜欢狐狸,却笃信狐仙,所以画狐时会以很巧妙的方式不点其眸,却不显得刻意,他是害怕自己擅自描摹狐狸,冒犯狐仙……我得到的那幅画,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