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不死还挺有乐趣的,做起来就毫无压力了。
祝姥姥把鸡胸肉撕开,沾了汤汁,拌了饭,都给了宋二笙,心里想着,这孩子回家去,恐怕连肉味都闻不见了.......有心再留孩子一阵,可老姑爷那人穷讲究,肯定不会让孩子在留下来了.......祝姥姥心里,是越来越看不上这个自家闺女当年早婚找的老姑爷,眼大肚子小,明明一点本事都没有还谁看不起,日子过成那样,还不知道死犟着不知道自己个哪错了.......
真有心让老闺女离婚啊........
宋二笙要知道这时候姥姥的想法,满嘴喷香的鸡肉都会变成火柴棍儿不可。
吃完饭,祝红梁也很习惯性的,自觉收拾出来自己不穿的衣服和用不上的文具,让宋二笙带回去,还拿了一本掉了皮的字典给宋二笙,“你也不上幼儿园,这上边儿有拼音,教你的拼音还记得呢吧?自己认字去吧......”祝红梁一心想着,把三千培养成神童,那他就是诸葛亮那样的神人了.......
宋二笙知道大表哥的这个很是奇葩的雄心壮志,但她对当神童完全没兴趣啊......不过字典什么,还是可以有的。她家都没字典。她一直以为字典这种东西,是每个家庭都备有的工具呢.......现在家里的事实告诉她,太天真......
又和宋二笙说了几句,祝红梁就出去玩了。祝红英也知道留不住三千了,知道奶奶在三千回家去之前,都会带她去澡堂子洗次澡,就回家去拿衣服,也要跟着去。
老舅一家都是住在大厂宿舍,老舅是个车间主任,分到的房子虽然不大,但一家四口住着也是戳戳有余的。虽然宿舍也是楼房,但卫生间浴室都是公用的,也能洗澡,不过连祝姥姥都嫌家里的热水器洗着不痛快,所以大家还是隔一段时间就去澡堂子里泡泡,拔拔罐子出出火,舒服舒服。
跟着祝红英一起过来的,还有宋二笙的老舅妈,老舅妈姓耿,看着就是个麻利的精明女人,小学毕业却是坐办公室的,浑身上下穿的时髦又利落。农村的时髦感.....
“妈.....”耿舅妈进门先叫了祝姥姥一声,然后就把自行车后座上捎着的两个大包袱搬了下来,“这是一个褥子和一个被子,新弹的,您给小锦带过去,这里面是我收拾的衣服还有床单被罩......”说完不等祝姥姥说话,又回身从车筐里拿了一个大兜子,“这里都是肉,还有鸡蛋和奶米分,上次那肉酱我给多做了不少,告诉小锦别舍不得吃,现在天儿还热呢,放久了该坏了......”
儿媳妇跟搬家的时候,这么给闺女倒腾东西,祝姥姥却神色很自然,一点感动的迹象都没有。似乎是习惯且理所当然的。让她把东西都放在院子里的三轮车上,就给她递了一杯水,“别着急,喝点水,瞅你热的。”
九月底了,秋老虎还是很猛的。
宋二笙叫了一声老舅妈之后,就乖巧的和祝红英站在一起,看着姥姥和老舅妈之间,一冷一热的,这无形胜有形的较量,心里啧啧感叹,女人啊,真是天生的斗士.......
耿舅妈笑着接过,喝了一大口,然后又从车筐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子,掏出来之后,比在宋二笙身上,是一件专门给宋二笙买的新衣服。
宋二笙说不高兴是假的,但也就有那么一点点开心吧。毕竟她的审美和眼光,是怎么都不会被现在的衣服满足的。可能穿上新衣服,还是很值得开心的事啊,特别是对于她这种从小就穿哥哥姐姐们旧衣服的小孩子来说。
她是两边家庭里最小的孩子,差距最小的小表姐,也和她差了四岁。然后姐姐哥哥们又多的很,铺天盖地的旧衣服真是穿不完的。她家条件又是最差的,谁家都把旧衣服送过来,好比刚才四姐才十岁都自觉的收拾旧衣服给她了,家里三个大衣柜里,百分之八十都是亲戚们的旧衣服......
可以说,宋二笙只要长得不太高不太胖,再不考虑不时兴或者虫蛀这些问题的话,这些旧衣服够她穿到成年......毕竟她在长大,姐姐们也都在长大,旧衣服源源不断啊......
☆、第五章内内
从来没穿过旧衣服的宋二笙,一开始是又哭又闹的抗拒的。就算都是八九成新的,但旧衣服就是旧衣服啊。那时她一岁多,眼睛看的清楚了,发现自己穿的小衣服,都是妈妈用亲戚们的旧秋衣秋裤做的,就哭闹着怎么都不肯穿了。结果,着凉高烧转肺炎,差点死了.......那之后,她就再也不闹了,虽然心里依旧抗拒,可还是笑眯眯的什么都穿了。
她姐姐们对于旧衣服的态度,就很值得她学习了。宋二笙想起刚才四姐收拾的那些旧衣服,回家之后,姐姐们一定会很开心的.......
新衣服是一套的米分红色的运动装,今年最流行的,料子挺厚的。祝姥姥摸摸,说能穿到入冬,就是小了点,套不上棉袄棉裤。耿舅妈让宋二笙抱着新衣服,笑着说,“冬天我再给买!这还有二十条小裤衩儿,上次看见三千直勾勾的盯着看,我就给买了,纯棉的,卖东西的人说卖不动,就都便宜给我了......”
耿舅妈看着拎在手里的,还没自己手掌大的小裤衩,心知这东西肯定是卖不出去的。在城里有销路,在这乡下地方,也就臭讲究的人家才会给几岁的毛孩子穿这个。三千大概是看着好玩又新鲜,才想要吧.......
“你这小丫头,从小就难伺候,这么多孩子也没你事儿多......”耿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