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飞澜看起来大大咧咧,其实内心极敏感,见陶源要出门,还以为自己刚刚的抱怨烦到他了,也觉得失言,便乖乖点点头,一边在心里告诫自己以后少说家里的事。
没过一会儿陶源拎着个袋子上楼来,除了印着药房logo的塑料袋,还捏着一根牛皮纸包得糖葫芦。宋飞澜看见,眼睛都亮了,毫不吝啬地赏给陶助理一个又大又灿烂的笑容,把东西接过来,问: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糖葫芦?”
因为半年来常帮你买。陶源没答话,拎着感冒药去厨房兑了一杯冲剂,端回来说:“水温刚好,喝了药再吃糖葫芦,正好中和一下苦味儿。”
少有人对宋飞澜这样体贴,不过是话音带点儿哑,陶源便一直惦记着,宋总有些感动了,直想扑上去叫哥。他接过杯子果断干了那杯苦溜溜的感冒药,咬了一颗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,老少年眼泪都快下来了:“陶大哥,咱俩结拜吧!”
陶源越看现在的宋飞澜越想不到他是怎么变成后来那副样子的,只是牵起唇角笑了笑,说:“吃完东西睡一会儿,三点钟我们出发去机场。”
宋飞澜一边就着垃圾桶吃糖葫芦一边点头,又说:“大哥你也午休一会儿吧,这里有客房。”
陶源手头还有些其他工作要收尾,坐在客厅少不得要被他骚扰,便点点头自己拿着东西进了客房,留下宋飞澜一个人坐在那儿怪没意思的。唉,陶大哥好像不太爱聊天儿……
到了两点半,陶源从客卧出来,宋飞澜还在客厅里坐着,正捧着手机玩儿。
“换衣服准备出门吧,早一点到,以免错过了。”陶源身材挺拔,中午估计没睡,身上的西装连一点儿褶子都没有,站在那儿看他。
宋飞澜赶忙放下手机说:“我马上。”他拄着拐没头苍蝇似的三条腿蹦跶着找到衣帽间,发现里面尽是符合他审美的衣饰,顿时觉得十一年后的自己依然走在时尚的尖端前线。
陶源抄着手坐在沙发那儿等他,不一会儿就听到踢踢踏踏三只脚踩地的声音,一抬头,眼睛差点儿被辣瞎——宋飞澜站在那儿一身花红柳绿活像只刚刚成精的鹦鹉,喊他:“陶大哥,我好了。”
大红色的连帽卫衣、墨绿色的休闲裤,再蹬上一双亮黄色的运动鞋,真难为他凑齐了这么多颜色……
陶源这下子完全相信宋总没被附身了,这审美完全是连贯性的清奇,半点不用怀疑。要搁在从前,他绝不会多半句嘴,出席活动的时候自然有造型师帮忙纠正宋飞澜这一身鸟行头,平常在公司里晃荡也没人管他,可现在,在被老少年叫了那么多次大哥之后,陶源心软了:“有别的衣服吗?”
“……不好看吗?”审美水平遭到质疑,鹦鹉本人有点儿委屈。
第五章
这要怎么说?
陶源对上宋飞澜那一双眼,咽下了嘴里刻薄的话:“我觉得……去见你父亲,应该穿得庄重一点,这一身颜色太活泼了。”
宋飞澜听他这样说,心情才好起来。“那你帮我挑。”陶源跟着他上楼来到衣帽间,里面的正装和休闲装分门别类挂好,让人诧异的是,宋总的正装竟然也能花红柳绿的组成一道七色彩虹……
陶助理没做评价,帮他配了一套衣服挂到旁边的衣架上,叫他换好了下楼。宋飞澜虽然审美水平有限,却还算听话,乖乖换好衣服下楼。
浅灰的麻花针毛衣里套了一件白衬衣,露出一点整齐的衣领,下着浅蓝牛仔裤、配浅咖色圆头小皮靴,看着又嫩又干净,愣是把二十八岁的宋总打扮得小了八岁。
“挺好,走吧。”陶源站起来把外套递给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