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巡吃饭可不仅仅是胡铭晨他们这些来插香的亲戚,而是女方家会安排相对等的亲戚来坐陪,不仅要陪着吃饭,而且要陪着喝酒。
这也是一个习俗,相当于是替周玉仙讨好男方家的人,要是不能陪着吃好喝好,那就意味着不高兴,周玉仙嫁过去,就有可能会吃苦,被人看不起。
当然,这也还有另外一层意思,那就是今天这个事情一成,互相之间就是亲戚了,既然是亲戚,就要有一个互相认识和加深关系和了解的场合契机,而陪吃一顿饭陪喝一顿酒,就是最佳的方式。
只不过这里面有一个麻烦,那就是胡铭晨。
因为胡铭晨是晚辈,那么既然要对等,就要也有一个晚辈来陪同和招呼胡铭晨。总不可能安排一个长一辈乃至于长两辈的来。
插香之所以不安排晚辈,也与此有关。因为结婚的新人常理将本身就年龄不大,有结婚早的才十八九二十来岁。晚辈的话也许就才几岁,这样的娃娃是喝不了酒的。
农村酒席吃饭是那种条凳,胡铭晨刚坐下,还没拿起筷子,就有一个十来岁的半大娃娃一屁股就与他坐在了一起。
“小朋友,你也没吃饭吗?来,筷子在这里,拿起我们一起吃。”胡铭晨愣怔了一下,看对方年龄不大,就反过来照顾招呼道。
“什么小朋友啊,你是晚辈,我也是,我是你弟兄。你是喝包谷酒还是喝米酒,我们先来一碗。”这个小男孩愣了胡铭晨一眼,口气像个大人一样道。
“什么?先来一碗?你那么小,你能喝得了酒吗?”胡铭晨哭笑不得诧异道。
“哈哈哈,小晨,你还不想喝酒,看来你是躲不过去的了,人家那么小都按碗搞,你要是整不过,我们这边就没脸了哟。”三家寨那边的二大爹胡建新就紧挨着胡铭晨坐,顿时就笑着打趣胡铭晨道。
“二大爹,我不是喝不过他,是他太小了,怕他喝伤,我就算赢了他,也是不光彩的,人家会说我大欺小。”胡铭晨道。
“你们两个都是一辈的,不存在大不大欺小的问题,你可别看他年纪不大,论喝酒,你还真的不一定搞得过他哦,这小子,三岁就开始喝酒了。”周玉仙家这边一个堂叔笑着道。
胡铭晨被一桌子人笑着打趣,骑虎难下,而就在这时,那个小娃子已经将他们两个面前的碗倒上了办完泛黄色的玉米酒。
在农村不管是办喜事还是办丧事,都不会用瓶装酒,一方面是哪个成本大,另一方面是他们不喜欢,反而觉得自己酿造的粮食酒好喝。
这种土法酿造的粮食酒读书并不高,就三十几度的样子,喝起来口感挺好,不过醉起来也很严重,一旦醉了就会很上头。
“来,亲戚,我们碰一个再说,你敢不敢干了?”那个小娃子到了酒之后,就率先端起碗来冲着胡铭晨。
这个时候,胡铭晨不管能不能喝,敢不敢喝,他都只能端起酒碗,否则,他就会丢脸。
胡铭晨觉得,这小家伙就算是三岁开始喝酒,那酒量也不会怎么样,自己不可能连他都整不过。
哪知道,人家推碗来与胡铭晨碰了一下之后,一仰头,那一两左右的玉米酒就吞下去了。
胡铭晨翻了翻白眼,也只有跟着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。
“快吃点菜,吃点菜,这酒啊,不能喝急了,得慢慢来,否则容易醉。”胡建新赶紧建议胡铭晨道。
大家碗筷一动,氛围就开始热烈了,几张桌子都是吃菜和碰碗喝酒的声音。
坐在胡铭晨边上的这个小家伙酒量真是不赖,没一伙儿功夫,就与胡铭晨搞了三碗,他整个人到是没事,可是胡铭晨却有点晕晕乎乎了。